拆出资金,是指一个企业(金融)拆借给境内、境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该项目不包括企业在系统内拆借的款项,应单独设置“系统内拆出资金”科目核算。
拆出资金,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一项重要业务,其目的在于通过优化资产结构,而实现整体资产收益最大化。
由上面的定义可以看出,一般的上市公司,不会涉及到拆出资金,如前面我们所提到的海天味业和中信证券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均不涉及这一块。
拆出资金这一项,大多是为银行等一些金融机构所设立的。另外,拆出资金不会白白拆出的,也是要收利息的,如下图招商银行2023年的拆出资金:
拆出资金本金:286,247百万元(2862.47亿)
拆出资金应收利息:1,966百万元(19.66亿)
拆出资金合计:287,694百万元(2876.94亿)
虽然,拆出资金这部分的收入,对于年利润一千多亿元的招商银行来说,也就毛毛雨。但是,相较于一般商业性质的企业,十几个亿的利润可不是那么好赚的。
既然谈到了拆出资金,我们再讲一个有意思的案例:
2019年,贵州茅台的拆出资金,从0陡然升至1173.78亿元,占贵州茅台总资产的比重达到了64.13%。可谓不鸣则已,一鸣惊人,这是什么原因呢?
原来是贵州茅台2019年起,执行了新的会计准则,将原计入货币资金下的“存放同业款项”调整到“拆出资金”下面了。
我们回查下贵州茅台2019年的财报,如下面截图:
由上面截图可以看到,贵州茅台2019年的财务报告中,有明确的备注:将原计入货币资金的“存放同业款项” 调整至拆出资金项目列示。
调整后,贵州茅台原货币资金科目下的钱就减少了很多,拆出资金也从无到有,一下子增加了许多。
其实,换个通俗的说法讲,公司的钱并没有减少,只不过从一个碗里拿走,又放到了另外一个碗里 。
讲到这里,我们顺便也看一拆出资金和存放同业款项的不同:
存放同业款项,是指银行或金融机构,将其闲置资金存放到其他商业银行,以获取一定的利息收入。
这种操作方式主要是为了调整自身的资金结构,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业存放的期限一般较短,通常在一年以内,利率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
存放同业款项的风险相对较小,因为存放方可以选择信誉良好的银行进行存放,而且存放的资金可以随时提取,具有较高的流动性。
拆出资金,是指商业银行将其资金拆借给其他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以获取一定的利息收入。
这种操作方式主要是为了满足其他银行的资金需求,同时也可以提高自身的资金使用效率。拆出资金的期限般较长,通常在一年以上,利率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
拆出资金比存放同业款项的风险略大,因为拆出方需要承担借款方违约的风险,而且拆出的资金在期限内不能提取,流动性较差。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存放同业款项是否可以归到拆出资金下,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具体参考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企业自身的会计政策。
如果,企业的会计政策允许将存放同业款项归类到拆出资金下,并且这种处理符合新准则的要求,那么企业可以选择这样做。如果,企业没有明确的规定或政策支持,就不建议企业这样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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