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分享““盈余操纵”伎俩(1)—过早确认收入”时,我们说企业会在产品或服务交付的前、中、后等阶段,通过会计政策变更、延长付款期限、融资安排、不合理的付款方式等伎俩儿,来过早确认收入,虚增利润。本期我们来看看上市公司“确认虚假收入”的伎俩有哪些。公司常见的制造虚假收入的方法有下述几种:

①记录不具经济实质性的交易产生的收入

此种情况,企业假象出一个与真实销售感观相同的计划,客户根本就不具有持有产品火付款的义务,且从一开始企业就没打算向客户交付产品或服务;另外,我们需要当心那些将虚假应收形成虚假收入的企业。当发现一家企业的应收帐款快速、异常性增加,通常情况是企业财务状况恶化的一个征兆;关联方交易,也是我们在此种情况下,比较常见的造假情况。如果发现公司一分钱也没收到,却在报表上记录了销售收入,尤其是当这种交易是和关联方客户达成的,我们就要打起十二分注意啦。

②记录缺乏合理的、公正过程的交易产生的收入

缺乏实质性交易产生的收入,肯定不合法。但是,交易过程,缺乏明显的合理性、公平性,也是值得我们怀疑的。如果买卖双方在某些方面存在关联关系,那么他们之间产生的交易就值得怀疑:交易条件是公平公正的吗?是不是专门给”特殊人”打的折扣?卖方会不会以后从供应商手中折价买回产品?因此,对于投资者来说,弄明白这种交易是否符合真实交易目的,是否公平合理相当关键,需要我们多花点心思。

③根据收据记录收入,而这些收据却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做支撑

前期分享,我们知道:企业收到现金不一定意味着获得了收入,也意味着这笔现金和企业的核心经营业务有关。有些现金流入是筹资活动产生的,有些是企业出售业务或其他资产产生的。如果一家企业将这些非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确认为经营收入,那就要引起我们的警惕了。比如将借款产生的现金流入记录为收入、将供应商退款记录为收入等,发现有此类情况的企业,建议及时隔离。

④根据真实的交易记录收入,但夸大金额

公司的收入符合广义上的收入确认原则,那是不是就没有问题了呢?也不一定!有些公司在记录收入时,会夸大金额或误导投资者,这种夸大或误导主要是企业使用不恰当的方法来确认收入或者夸大收入以便让公司看起来比实际情况更厉害。因此,作为投资者,我们要注意一些收入异常高的企业,小心总不是坏事。

以上,便是本期分享的企业“盈余操纵”的小伎俩,希望能给各位小伙伴在阅读财报时一些启发,也请大家记住:“分析财报,是用来排除风险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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